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交易透明化、規范化,深入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切實解決公共資源交易中存在的規避招標、操作不規范和監管形式單一等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建立全省在線監管平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全覆蓋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范圍
(一)明確在線監管項目范圍。將符合有關規定的所有行政類、事業類、國企類交易項目全部納入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實施在線監管。具體包括:
1、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條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
(2)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
(3)省管企業采購單項合同預算金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和貨物或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服務。市、縣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納入在線監管的采購規模標準參照省管企業要求,由各市、縣確定。
3、國有產(股)權交易。
4、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
5、醫藥集中采購、二類疫苗和醫療設備、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采購。
6、林權交易、罰沒物品拍賣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特許經營權轉讓等涉及公眾利益、公共安全領域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
國家和我省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范圍、規模和標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細化在線監管內容。在線監管包含審批、交易、履約等所有環節,實現監管全流程、全覆蓋。
1、審批階段監管。主要包括項目審批(審核、備案、估價)、招標文件備案等信息。
2、交易階段監管。主要包括交易公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專家抽取、開標、評標評審、成交公告等信息。
3、履約階段監管。主要包括合同執行、變更及資金撥付等信息。
二、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
(一)構建在線監管平臺總體架構。按照統籌推進、分類連接、分步實施的原則,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和省統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覆蓋省、市、縣三級所有交易項目的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實現交易信息在線查詢、評標評審全過程在線查看、交易痕跡在線追溯、監督管理在線實施,并與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省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省信用信息平臺等聯通,形成“平臺之外無項目、平臺之外無資金”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格局。2018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一張網匯聚所有信息、一平臺監管全部交易”。
(二)貫通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各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通過規范的數據接口,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2018年2月底前,省本級、各省轄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率先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聯通共享。2018年3月底前,各省轄市聯通轄區內現有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并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對接、聯通。
(三)聯通國有產權交易、國有企業交易系統。2018年4月底前,各省轄市轄區內國有產權交易系統與省國有產權交易信息服務系統聯通,省管企業交易系統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聯通;2018年5月底前,省國有產權交易信息服務系統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聯通,各省轄市聯通轄區內國有企業交易系統,并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聯通,實現全省國有產權和國有企業交易實時在線監管。
(四)持續推進“應進必進”。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凡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按照“成熟一個、進入一個”的原則,逐步實現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提升統一在線監管效率。
三、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方式與流程
(一)創新監管方式。在實施現場監管的基礎上,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開展全方位在線監管和多層次在線監督。
1、行政部門監管。各級行政監督部門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對項目審批、交易、履約全過程實施在線監督,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進行制止、糾正與處理。
2、審計部門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為審計部門開設特殊端口,實時開展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即時啟動問責。
3、社會公眾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設立“交易公開”模塊,交易主體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提出申請,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在線實時觀看相關交易信息,參與交易活動監督。
4、監管數據應用。運用信息比對等大數據分析技術,對交易數據內涵信息及各要素關聯性進行深入分析,加強交易過程異動情況自動識別、提前預警,把握市場主體交易行為規律,有針對性的實施監管措施,促進交易活動公平、公正開展。
(二)規范監管流程。
1、交易前審核。行政監督部門對交易項目審核審批手續、進場登記等情況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在線審核。
2、交易過程監督。行政監督部門在終端憑身份認證遠程登錄在線監管平臺,對專家抽取、開標、評標評審、評標報告及結果公示等實施遠程在線監管。
3、監管信息推送。行政監督部門將監管情況、異議及投訴處理、合同簽訂及履約、有效行政處理決定等信息通過分配的端口及時上傳至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招標人應在異議處理后向行政監督部門報送相關信息。
四、提升公共資源在線交易服務水平
各平臺運行服務機構要按照公共資源交易全程在線監管的要求,積極升級改造電子交易系統,做到從受理登記、信息發布、投標報名、專家抽取、評標評審、中標公示、保證金收退到資料存檔備查等各個環節全程電子化,實現所有交易項目在線交易和網上辦理。要依據交易規則和制度,持續優化服務流程,完善平臺服務功能,提高辦事效率和交易效率,并即時將所有交易信息及音視頻資料實時共享至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
五、落實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主體責任
(一)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政主管部門要規范行業管理,督促本單位、本行業交易項目及時納入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各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督職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醫藥采購等項目交易實施全程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計部門要強化對項目交易的在線審計監督。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管理好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加快推進全省在線監管系統對接調試與聯通,積極協調在線監管相關工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要對接、聯通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并按要求實時共享信息資源。各項目實施主體要依法依規組織實施交易活動,嚴格規范交易行為。
(二)落實市縣責任。各市、縣要高度重視,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工作,按時聯通本轄區所有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并按要求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進行對接、聯通。要加強對轄區內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在線監管,確保交易活動規范有序開展。
(三)加強督導檢查。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按季通報在線監管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區、各單位將在線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各地要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強化在線監管督導檢查,確保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2月25日